政策法规  
海南对企业信用风险实施分类监管

       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,该局近日出台《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暂行办法》,对企业按照暂无风险、低风险、中风险、高风险四类信用风险实施差异化监管,办法自9月1日起实施。


根据办法,海南将从企业属性、登记信息、许可信息、公示信息、行政处罚信息、关联企业、经营能力、舆情信息、司法协助信息、合规信息等10个维度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,运用人工智能对企业仍在影响期内的信用信息进行分析,结合定性定量判定规则,将各类企业划分为暂无风险企业、低风险企业、中风险企业、高风险企业四类。

  办法明确,对暂无风险企业实行适度宽松的监管,简化监管方式和程序,适当降低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,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;对低风险企业保持正常监管频率,实行常规监管;对中风险企业,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和专项整治重点关注对象,定期不定期开展大数据监测,相应提高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;对高风险企业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和重点整治对象,大幅提高监管频率,实行严管重罚,在办理登记注册、行政许可等工作中,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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